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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党委建立廉政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06-10-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后勤处党委建立廉政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推进我校后勤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后勤处党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根据廉政谈话的原则,确定了谈话对象和范围,制定了定期谈话和不定期谈话方式,体现了后勤处党委对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

附:后勤处党委《关于建立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中共济南大学大学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建立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各中心、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推进后勤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的工作特点,决定建立廉政谈话制度。

一、 指导思想

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是后勤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腐败的有效手段,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它对于指导和警示党员干部言行,促其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正确行使职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真正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体现后勤党委对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

二、谈话的对象和范围

为保证廉政谈话工作扎实有效,党委书记作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中心主任、公司经理以及重要岗位上的副主任、副经理,进行定期、任前、诫勉、提醒廉政谈话,并与中心主任、公司经理签定廉政目标责任书;中心主任、公司经理作为本单位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属人员的廉政谈话工作。

三、谈话内容

1、贯彻落实廉政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2、在后勤服务、管理、经营中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工作督导中发现的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学校领导和处领导提出的应当加以改进的问题。

5、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四、谈话方式、要求

1、实行廉政谈话,由党委书记主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并记录谈话内容,谈话记录作为党员干部廉政考核内容,归人干部廉政档案。

2、定期谈话安排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他形式谈话根据需要随机进行。

3、谈话前,应将谈话的内容、时间、要求等事项提前通知谈话对象,以便让其认真准备,有针对性的提出和反映问题。

五、谈话原则

1、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常抓原则。要将此项制度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3、抓常原则。要抓住经常性工作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容易出现腐败现象的问题。

4、教育、关心、爱护干部的原则。

中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党委

2006年10月25日

报:校领导、校纪委

送:校监察室

发:后勤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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