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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最近中央纪委、省纪委发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单位,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现将省纪委《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扎扎实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

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2O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我们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就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二十一条实施意见。各地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形势,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我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正视困难,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进取;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示精神,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进行自查,切实解决好党风政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来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成效。

二、大力弘扬清廉风气,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廉洁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一律不准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各种名目的突击花钱行为;不准以任何借口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土特产及其他产品;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转嫁费用负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许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不准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各级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帮助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农村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看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在农村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以任何形式加重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帮助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帮助返乡农民工在当地寻找新的就业岗位,促进民生改善;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隐患,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扎实稳妥地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

四、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措施,逐级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搞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担负起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财政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的情况,及时报告省纪委、省监察厅。

中共山东省纪委

山东省监察厅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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