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学校召开第二届特邀监察员聘任会。校纪委、监察室和党委统战部领导到会,第二届受聘特邀监察员和上届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委统战部部长李靖环同志宣读了学校《关于聘任济南大学第二届特邀监察员的通知》;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迎春同志代表学校向受聘特邀监察员颁发了聘书。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济南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规定》。
会上,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副院长宋尚桂教授、理学院孙红卫教授分别代表上届和本届特邀监察员作了发言。
最后,刘迎春书记讲话,对上一届特邀监察员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本届特邀监察员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她说,学校党委对民主监督工作十分重视,有关部门经过考察酝酿,并报经学校批准,聘任全国人大代表王丽等11名同志为济南大学第二届特邀监察员。新一届特邀监察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大胆履行职责: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加快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作用;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发挥作用;三要发挥好双重监督作用,既要在纪委监察室的指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又要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要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参谋咨询作用。
新、老特邀监察员对学校重视和加强民主监督感到高兴和鼓舞,表示将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监督工作的关系,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