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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见》,为配合警示教育意见的实施,省纪委编印了《来自铁窗内的忏悔》警示教育读本、制作了《刘贞坚腐败案件警示录》光盘,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利用“一书一片”进行警示教育。

按照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学校党委决定,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于9月24日(周三)下午2:00在第一报告厅进行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片。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出席人员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纪委办公室请假(电话82765424)。

请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议签到处领取《来自铁窗内的忏悔》警示教育读本,同时书面向纪委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

济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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