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来抓,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逐步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保持着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
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政务公开高度重视
记者从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政务公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中央纪委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紧,自1995年以来,先后九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把政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十五大召开之后,中央纪委提出,要在全国乡镇、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有条件的市(地)级机关也要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中央纪委全会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次分别提出,要继续抓好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在市(地)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同时还对医院、学校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从2000年开始,中央纪委连续4年召开全国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2003年9月25日召开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同年7月,成立了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使政务公开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县(市)级、市(地)级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推行,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务公开逐步展开,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效果明显。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政务公开是一项“阳光工程”,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拆掉了干群间的“隔心墙”,架起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连心桥”。
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统一
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证明,政务公开是我们党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各地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以及税费改革政策、救济款物发放、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情况。做到该公开的都及时公开。不仅公开办事程序,还公开办事结果。
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在普遍推行公开栏、办事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有的地方还推行了“点题公开”,通过设立点题信箱、点题电话,根据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增强了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选择性。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许多地方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或推行了全程办事代理制,在村委会(居委会)设立代办点、街道乡镇设立便民室、县(市)区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等等,由承办单位集中受理群众的申办事项,并为群众无偿提供全过程代理。
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各地通过建立健全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等各种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各地通过预先审查,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并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从1993年就开始推行政务公开的天津市蓟县,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行政务听政制度,积极搭建群众参政议政平台。全县45个县直单位、26个乡镇全部实行了政务听政制度,共召开各类听政会138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418条,被吸收采纳851条,占建议总数的60%。
据介绍,全国大中小学校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以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重点,普遍实行了校务公开。很多地方的医院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用药贵”等问题,以药品价格为重点,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以收费项目及方便群众为重点,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有力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统一
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能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够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去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作为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也于去年7月颁布实施。这为实现行政行为规范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公开性、透明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2004年以来,国务院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再次取消和调整了495项行政审批项目。截至目前,共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去年,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的意见》、《北京市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政务公开逐步向法制化轨道迈进。该市紧紧抓住电子网络这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目前,北京市把凡有条件通过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搬到网上办理,已经开通网上审批和服务项目266项。
湖北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把政务公开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该省将审批事项、审批收费项目等一一公开,并进一步加大宣传落实力度,审批事项累计减少51%,审批收费项目比原来下降了11%。
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统一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措施。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权力的监督不力,权力运行中存在着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政务公开的实质,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权力。
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政府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渠道,建立起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这就为防止“暗箱操作”和滥用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阳光奥运、廉洁奥运”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奥运场馆工程的建设,北京市政府采用开放、及时的公开形式,将场馆设计和建设采用全球公开招标来完成,并将奥运场馆建设中每个阶段招标的内容、额度进行公开,还主动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通报及回答施工进展、场馆规划调整状况,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
上海杨浦区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该区先后建立了定点投诉中心,面向社会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举办“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便民咨询服务活动;推出“杨浦区人民群众网上评议政府工作”网站;邀请测评代表,对区域内部门(行业)和街道、镇的政务公开等内容开展测评。2004年的测评数据表明,全区对政务公开的评价最高,达到93.03分。
建设部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深入开展“三审二交易一服务”(即资质、资格和评优评奖的审批;房地产市场交易、建筑市场交易;市政公用行业的服务)活动,增强了审批的透明度,加强了制约监督,规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为交易双方创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江苏省张家港市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重点事项实行“阳光操作”,努力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防止权力失控现象的发生。在选人用人上,建立干部“四级公选”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民意测评、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失职追究等制度。2003年以来,通过公开选拔,全市共录用2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09名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记者 刘熙颖)
(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