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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和谐社会建设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解读中央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发布时间:2005-05-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今年4月中旬,中央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文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下简称“中心组文章”),在《求是》杂志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显著位置发表后,获得了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广泛好评。这篇文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开展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意义和要求,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应该抓什么、怎么抓。认真学习这篇文章,对于进一步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强烈的大局意识 积极的实际行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2004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下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04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任务,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地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提出了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十项任务,并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对于党中央作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纪委坚决拥护,积极响应。吴官正、何勇同志,多次发表讲话,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

今年2月中旬,吴官正同志在山西省考察工作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安定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今年“两会”期间,吴官正同志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意义重大,必须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在今年第6期《求是》杂志上,吴官正同志发表题为《维护党的章程 遵守党的纪律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文章,进一步强调:“要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安定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今年2月下旬,何勇同志在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会议上强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3月16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的传达贯彻“两会”精神的会议上,何勇同志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4月5日、6日,何勇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听取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改革、监督专题工作进展情况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不断推进反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正是根据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的一系列要求,中央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今年理论学习的五个重点内容之一。中心组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深入学习的同时,根据领导成员分工,有针对性地对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这篇文章。应该说,这篇文章集中地体现了中央纪委领导集体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使全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领导全党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做出了表率。

中央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研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的重要文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对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深入进行理论思考和分析;同时,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动员和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党的十六大召开后的第二年,2003年2月,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2004年1月,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深入阐述“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的重大理论问题;2004年9月,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的新要求。今年1月,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重点强调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所有这些,都是坚持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成果,都是坚持在新的形势下继承优良传统、总结新鲜经验、推进理论创新的成果。

重要的是明确意义 关键在于吃透精神

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和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是“中心组文章”的一个显著特点。文章第一部分的标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举措”。为了阐述这个论断,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一是从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方面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伟大实践。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80多年错综复杂的历史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胜利,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始终保持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是党的生命所系。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效“抓手”。和谐创业、和谐兴国、和谐安邦。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改善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的过程,必将有效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员为现代化经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过程,必将进一步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得以健康持久的发展,为激励人民奋勇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过程,必将使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得到最明确的认知、最可靠的发展、最有效的保护、最充分的实现。

二是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虽然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一个新课题,但它不是凭空生长出来的理论学说,而是在人类文化发展中、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和谐社会的精髓在于“和”。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贵”。荀子把是否“和”作为“生”与“死”的标尺,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几千年来,“贵和”的思想在中国深入人心,许多人把“和为贵”作为“和谐”处世的箴言和明智的人生价值取向。“和”也是中国传统执政理念的精华。历来开明的政治家们都具有“贵和”的思想,注重上下亲和、民族和睦、政治和解、社会和谐,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平。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中,不论是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讲人的全面发展,还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都充分表现出对社会和谐的向往。因此,概括地说,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是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但是,真正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治国理政的目标和纲领性举措提出并具体组织实施的是中国共产党。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标志着党治国理政实践的新飞跃。

我们党执政以后,对于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20世纪50年代讨论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真理标准大讨论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讨论,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讨论,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认识越来越深化,实践也越来越自觉。现在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坚决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必将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开创出全新的局面。

三是从加强我们党事业的保证来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团结最广大人民的重要基础。历史的事业是群众的事业。我们党的实践表明,把最广大人民团结在自己周围,是党的事业不断胜利的基础;而确立正确的奋斗目标和纲领,又是团结人民的基础。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有效地团结了广大农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提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成功地团结了海内外中华民族的子孙为之共同奋斗。进入新世纪,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呈现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

鉴于这样的形势,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就使党的主张和奋斗纲领在更大范围内、为更多的人所认同、所接受、所响应,各个阶层的人民必将更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积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同心协力,共建“和谐”,从而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扩大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另外,在国际上,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张和举措,是与当代世界一切进步人类的理想和愿望相通的,对于树立我党、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改善我国在世界上的生存发展环境极为重要。

四是从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来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将长期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资源能源紧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和各种犯罪活动比较严重,等等。必须看到,现代社会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机遇无处不在,各种挑战和风险也无时不有。作为执政党,我们不仅要善于解决显露的矛盾和问题,更要有居安思危的强烈意识和应对各种风险的充分准备;既要善于治标,又要善于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党引领全国人民克服困难、继往开来的一面旗帜,是关乎全局的治本之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各种矛盾和问题“无阵痛”化解,也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

历史经验昭示我们,只要我们的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能够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预防经济、政治、军事、社会和自然等各种风险,即使出现风险和突发事件,也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学习“中心组文章”能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加深对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理解,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意义。

正确选择结合点 增强工作创造力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把中央精神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作出相关决策,增强工作创造力,是“中心组文章”的另一个显著特点。中国共产党人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学到的“真经”就是“结合”二字,即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党中央的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同样,我们要把党中央的精神落到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的实处,也必须经过“结合”,即把党中央精神同我们所从事的具体实际工作相结合。

怎样才能把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呢?对此,“中心组文章”从两个层次进行了深入阐述:

第一,正确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文章从“重要内容”、“重要途径”和“重要保障”三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充分论证。(1)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成来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它必不可少的内容。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差异、没有斗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能够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和预防矛盾激化的机制。“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必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解决。”这是我们必须深入领会的一个重要论断。文章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例,有力地说明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般规律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其重要途径。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理所当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渠道。(3)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运行和实现目标来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重要保障。文章阐发了“四个保障”,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全党全国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作风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实践表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可能仅靠反腐倡廉,但是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现阶段,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反腐倡廉工作,不坚决反对和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反腐倡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和评价标准。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是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标志。

第二,正确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和部署,就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和要求,自觉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中心组文章”的第三部分,以“六个更加注重”,概括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1)更加注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问题包括社会和谐问题的基础。文章明确提出了三项要求,即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更加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更加自觉地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2)更加注重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逐步化解矛盾的过程,这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文章提出了六项要求,即坚持不懈地抓改革、抓制度、抓预防,在2010年建成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减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诱发的腐败现象和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3)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文章强调了三点:坚持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支持和鼓励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改革实践,不断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4)更加注重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文章在这方面也提出一些要求。比如,牢固树立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5)更加注重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文章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梳理了四项具体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国界、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同时,明确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社会预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的职能作用”。(6)更加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文章提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中心组文章”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狠抓工作落实。文章的第四部分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着重强调了当前必须抓紧做好和落实的五个方面工作,即围绕宏观调控,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抓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项制度的落实。这五个方面的工作都是当前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需要解决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中央确定的工作部署一项一项地落到实处,以新的工作成果取信于人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学习“中心组文章”,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学习的过程就是酝酿“结合”的过程,而“结合”的实质是创造。寻找“结合点”,就是要把党中央的精神、中央纪委的要求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寻找创造性实践的着力点。创造性实践的着力点必须在思想解放中去发现。邓小平同志一贯倡导“首先是解放思想”,关键是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努力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不断研究新事物,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实践的着力点必须在历史机遇中去把握。机遇,既存在于有利条件和顺利发展中,也存在于困难和矛盾中。找结合点,就是抓机遇。有的事情看上去是个难题,可是仔细分析一下,却可能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创造性实践的着力点必须在工作实践中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来自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各地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目前,我们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是发展的信号、创造的机遇、成功的召唤,是结合点的最佳选择。只要我们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从解决不和谐的问题入手,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扎扎实实地工作,就一定能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自己的积极贡献。(钟季岩)

(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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