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袁正兵) 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围绕剖析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正逐渐成为各地检察机关查摆和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近日,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例又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此间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件和办案事故的剖析材料。
通知指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结合查摆和整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运用典型错案和办案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湖北、云南、海南、山东、陕西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佘祥林等5个案件进行了剖析,认真查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应该吸取的教训,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要求,各个省级检察院要把5个案件的剖析材料及时转发到所有的基层检察院,传达到每一个部门和全体干警,并结合实际组织干警认真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促进广大干警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执法责任意识、办案质量意识和办案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通知还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讨论,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