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应当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请看本期“大家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刘雅琴: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担负着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进程,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员干部能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勤政廉政、执政为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大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是当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突出惩治和预防这两个关键环节。坚持严字当头,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的各个方面。
一要强化廉政教育,认真解决教育不扎实的问题。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纳入对各类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中去,形成各方面合力抓教育的浓厚氛围。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注意掌握思想动态,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时,针对个别党员干部的问题苗头,严肃批评、促其警醒。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和工作岗位,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使教育真正收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二要严明法纪规定,认真解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善于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把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机会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强化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使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思想上的“高压线”,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三要严格监督管理,认真解决监督不得力的问题。监督管理既是检验教育、制度效果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教育、制度效能的重要条件。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既要做到严格,更要坚持经常,不能时紧时松、因人而异。要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要严惩腐败分子, 认真解决震慑不到位的问题。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实行严厉的惩治,有利于有效预防。要保持对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当前,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认真把握发现、查办和惩处三个重点环节,及时清除侵蚀党的肌体的毒瘤,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干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把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带头自律的责任具体化,把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我们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定期专题分析形势、听取汇报,市委书记两次主持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亲自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亲自安排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参加分管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市先后组织了以“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村官讲廉政”教育;以集中整治公款消费、借机敛财等“六个方面问题”为主题的廉洁自律教育。还针对教育、卫生等行业乱收费和商业贿赂、个别部门对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不力等热点难点问题,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逐一认真解决,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的干部,在全市营造了干群同心、政通人和、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
增进党的团结统一 大力推进党内和谐
朱 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内和谐”这一新的提法是对传统党建观念的重大突破,它的实践必将对社会和谐起到重要的促进和示范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我们党要承担起领导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目前,社会领域的多元化、社会利益的多样性、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客观上需要党的强有力的领导,以进行社会整合和社会动员,使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意志和行动。应当看到,党内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矛盾会以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在党内有所反映。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党的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如果负有领导责任的执政党自身不和谐,就谈不上领导社会和谐。和谐来自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认同、高度自觉、高度垂范。只有党内和谐,才能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化作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才能承担起领导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加快社会和谐建设的步伐。
推进党内和谐的关键在于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形成党内生活的良好秩序。认真履行党章关于保障党员权利的规定,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这是实行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要在提高党员维权意识的同时,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行使权利的实体性制度。比如,党务公开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员意见征集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建立健全党内顺畅沟通的互动机制、党员权利保障评价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党员权利保障的监督机制等。通过规范和落实这些制度,切实保障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和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当前,关键是要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腐败在一些领域仍呈多发态势,对社会和谐与稳定产生了极大影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认真分析腐败的原因、性质、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腐败,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从根本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关键在于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增进党的团结统一,推进党内和谐,关键是要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用党的纲领、路线、纪律统一全党的思想。只有广大党员真心实意将党的号令化作自觉行动,才能在群众中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说服力,影响和带动人和人的和谐、人和社会的和谐。我们强调党的团结统一,就是要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上来,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温贵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所在。作为与群众接触更直接、为群众服务更具体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推进和谐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准确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打好主动仗。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给群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如何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是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更加注重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宣传发动群众与典型示范引导相结合,把创新体制机制与有效的传统工作方式相结合,把严格依法办事与带着感情工作相结合。在群众工作中,我区坚持把宣传贯彻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为前提,完善相关制度,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教育等综合手段,每年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千件,使群众的各种诉求得到合理有效解决,维护了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要深刻理解“做深做细做实”的内涵和要求,明确目标责任。这是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把群众工作“做深”,就是要深入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探索和实践做好不同阶段、不同阶层、不同情况、不同人员的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领导干部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责任,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疾苦和呼声。把群众工作“做细”,就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每个细节抓起,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贯穿于执政为民的全过程,以“点”的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定指标,一个人一个人落实责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检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把群众工作“做实”,就是要讲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以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为此,我区提出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学会“换位思考”,善于“将心比心”,站在群众角度去听取群众诉求,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尤其在处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等问题上,切实做到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虽不合理但确实存在困难的通过其他渠道努力解决,对完全无理的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意图。
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群众根本利益落到实处。群众工作是一项千头万绪、事无巨细的繁杂工作,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是把群众利益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尤其在重大决策、基层组织建设、监督考核等关键问题上,必须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把做好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本。我们要求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努力做到: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把解决群众疾苦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评价作为第一尺度。在实施重大决策时,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标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我区坚持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听取社情民意,集中群众智慧,充分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决策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决策;决策实施后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今年以来,我区有3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动议,因可能造成群众利益受损而被否决。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强化监督考核,对解决问题的标准、措施、时限、效果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对工作失职、不能按时解决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真正把党的群众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林义成)
(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