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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学校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济南大学关于进行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学校评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济大党字〔2011〕15号)的安排,9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自评自纠的基础上,接受学校的评议。通知如下:

一、听取汇报。学校组成五个评议工作组,由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带队,于9月13-16期间到部分单位听取汇报,进行检查。

评议单位汇报提纲:

1.本单位如何结合实际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有何特点?

2.本单位对教育行风民主评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3.本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还存在什么问题?

二、问卷调查。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师生填写《济南大学行风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取样人数比例为教职工15%,学生10%,抽样人数要注意各层面相对均衡。

1.《济南大学行风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由学校印制、分发、汇总、统计。各部门、各单位于99到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713室)领取问卷调查表。

2.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活动可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方式发放调查表,设立专门投票箱,自行确定接收调查表的时间、地点。问卷调查结束后,将问卷调查表收齐密封,于91517:00交学校纪委办公室。

三、情况反馈。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阅卷及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学校评议工作组检查的情况和统计结果,向有关单位反馈。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在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师生进行民主评议及问卷调查工作前,要注意引导师生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深入了解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各方面工作情况。

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

学校评议工作组分工

序号

工作组成员

评议单位

1

王 君 孙恒修 丁德平

文学院、数学学院 、法学院 、管理学院

2

丛晓峰 夏卫东 徐叶

外国语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学院

3

刘明亮 商华 胡春毅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美术学院、医院

4

栾志强 杨建 杨丽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物理学院、图书馆

5

周 智 滕晋 李树东

资源与环境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体育学院

注:具体时间请工作组与评议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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