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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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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学校党委、纪委将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委、党总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把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工。要认真组织申报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严明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把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表现和审核推荐责任关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管控各个环节,营造健康有序的评审环境。

二、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对各基层推荐、评审组织的监督和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泄露评审专家信息,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申报人员谋取利益。

三、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申报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严禁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等有关的人员;严禁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四、专家评委要严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不接受、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请托、宴请或财物,在评审中不得发生有影响公平公正评审的行为。

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职称评审期间,学校纪委设立举报专线和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内容详实可查的,及时受理反馈。对违反评审纪律的,一经查实,凡涉及参评人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评委人员的,撤销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以强有力的执纪问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风清气正。


举报专线:0531-82765697

举报邮箱: xfjb@ujn.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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