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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乱收费 156名教职工受查处
发布时间:2005-03-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新华网沈阳3月1日电(记者王莹、徐扬)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215件次,重点查办案件245起,清退乱收费623万元,处分违纪人员156名。辽宁省还向社会通报了19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

沈阳市第十二中学违规办快班,每生收费3000元,共19人交费,收取费用57000元。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责令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给予校长袁万贵行政警告处分。

大连普兰店市三十七中学教师高华私自办班补课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在2004年初升高招生过程中,违规超招了147名学生,违规收费达200余万元,大连市教育局决定,对该校通报批评,并将违规收费款全部上交市财政。

锦州市黑山县四家子镇初中违反规定收取学生补课费、学生题纸工本费64672元,2003年占用学生结余教材费款44481元,校长刘显利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经黑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给刘显利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

辽阳市九中教师牟英春、陈丽萍、贾承金、徐振萍乱补课。辽阳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牟英春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处分,职务工资降三档,调离原单位;给予陈丽萍、徐振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处分,职务工资降五档,调离原单位;给予贾承金开除公职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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