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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年终专稿:廉洁自律专项清理效显
发布时间:2004-12-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问题, 清理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这三项清理工作是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的2004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任务。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获悉的情况表明,这三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八成多已被纠正

年初,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在清理工作开展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加强指导,及时研究和答复政策性问题,并对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八成多被清理出的违反规定兼职的问题已被纠正。

在开展清理工作中发现,中央国家机关中存在兼职情况的有31个单位,现已基本纠正完毕。部分地区存在尚未纠正的或暂缓纠正的,大部分是因为企业正在重组、改制、破产,不能变换企业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骤然更换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正在纠正过程中但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需一定时间。

天津市按照“态度坚决、积极稳妥、细致工作、不搞例外”的原则,对其中32名厅局级干部兼职问题逐一分析,并开展个别谈话,讲清政策,提出要求,彻底清理了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办理了辞(免)去企业职务的手续。广东省还清理到社团中介组织兼职的副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1976人,已纠正1251人,并准备出台规定,规范公办普通高校领导干部的兼职行为。

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借给亲友的公款六成多已被收回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财政部、监察部于今年5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清理的通知》,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推动清理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已完成清理工作,六成多各类拖欠公款和借款已被收回。

各地普遍下发了清理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对象、清理范围、清理时间和清理方法。安徽、广东等省去年已清理完毕。湖南省两次下发清理通知,明确清理政策和纪律,严格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进行清理纠正,并将还款情况进行公示。安徽省下发专门文件,成立领导机构,下大力气清理乡镇财务,全省共核减乡镇债权6.3993亿元,核减乡镇债务6.4552亿元,追回违规资金908.15万元。

由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的个人商业保险资金近七成被收回

财政部、保监会于今年5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登记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财政部、监察部抓紧研究制定政策,于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期间,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些地方的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天津、西藏、湖北等29个省(区、市)已经完成清理工作,近七成违规购买的各类个人商业保险资金被收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清理工作也于11月30日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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