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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意味着责任 制度当成为信仰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05-01-0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04-29

当前,人民群众对公权滥用问题日益警觉,对政治清明的诉求日益强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正体现了我们党顺应公心民意,实行自我限权、强化自我监督的高度清醒与历史自觉。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必须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信仰制度

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有多种途径,其中“制度的笼子”是关好权力的最优工具。打造制度笼子,实际上是对公权力的自我约束。对执政党而言,这无疑是一大挑战,关键要正确理解和对待权力,处理好权力、制度与人之间的关系。

权力意味着责任。从正反两方面来看待权力,它既可以发挥正向功能,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尤其应看到权力天然地具有扩张性,应当以制度规范和约束权力,使之最大限度发挥正向效应。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实际上沿着两个对立的逻辑在运行,一个是表面上的制度逻辑,另一个是实际上的权力至上逻辑。一旦公权力不谦逊不自律不自爱,就会导致社会对公权力产生不信任感,同时也危及掌权者本身。因此,应当从积极的角度看待打造制度笼子的工作――换个角度看,笼子就是护栏,能对党员干部起到保护作用。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他们的“不舒服”多一些,群众的“舒服”就多一些,大家就都安全一些。

制度当成为信仰。从制度建设角度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大难点不在于制度不完备,而在于对制度不尊重。缺乏对制度的敬畏和尊重,制度就很难落实。有政治家说过,“没有人,什么事也干不成,但没有制度,什么事也不会长久”。党员干部应当树立制度至上的意识,即对社会主义制度、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高度尊重,内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制度不应该是挂在墙上的山水画或是展览馆中的展品,而应该是人心中的基本定律和守则,每个人都必须在这个规则里工作和生活。

制度建设要防止牛栏关猫进出自由

目前存在一种普遍现象,一方面是制度供给总量过剩,另一方面真正管得住权力的制度不多,犹如牛栏关猫,进出自由。破解这个难题,必须遵循制度建设自身的规律,在制度设计和制定完善上下功夫。

制度要由碎片化走向体系化。我们所说的制度建设,并不是简单指某一项具体的制度和条款,而是指由一系列严密的规则设定和刚性的执行保障组成的制度体系。用零打碎敲的办法进行约束,就好比堂・吉诃德用长矛战风车,远不足以把权力关进笼子。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只有这两个体系共同发挥作用,“两轮齐转”,才能推动廉洁政治的实现。不同领域、不同位阶、不同效力的制度之间要相互衔接、相互匹配、相互适应,让制度笼子的“焊点”严密而牢靠;各项制度间应不重不漏、各司其职,让制度笼子的“构件”协调又结实,最终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升级版”制度体系。

制度要由空心化走向具体化。现有制度很大一部分存在内容空洞、要求空泛、执行空转的问题。凡是具体的,其可操作性就强;凡是原则的,自由裁量空间就大,实际约束力就小。因此,要突出制度的标准性。世界上一些清廉国家防治腐败法规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有具体量化的标准,让每个公职人员都能“对号入座”。我国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标准,甚至对配发洗漱用品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要突出制度的实用性。制度最忌面面俱到,实则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要坚持急用先立、立则可用,宁把目标设置得小一点、准一点,简便易行,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更能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制度要由“终身免检”走向“定期体检”。不容忽视,现在有些制度本身就不够廉洁公正,是部门利益的产物,为部门权力的扩张、滥用、卸责提供了合法性依据。解决这个问题,要建立制度评估的长效机制,通过审查评估,过滤掉不廉洁的制度,防止制度“带病上岗”,彻底清除那些试图维护部门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制度。要重视制度实施后评估,对执行情况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并对制度进行“小病小治”、“大病大治”,防止只管制度出台、不管执行效果如何的倾向。要重视制度的清理和废止,定期对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将那些不适应不管用的制度及时淘汰,使制度笼子“纯度”更高,更有公信力。

着力构筑制度执行的“铁三角”

一个好社会的标志是,除了规则,一切都是零;一个坏社会的标志是,一切规则都是零。从某种意义上讲,执行制度比制定制度要难。打造制度之笼,必须下更大力气抓制度执行。

用明规则压倒潜规则。现在一些制度之所以难以深入执行,是因为遇到了潜规则的巨大阻力。潜规则依附于正式制度之上,潜行于正式制度之中,看不见摸不着,只能做不能说,影响很大,危害很广。当今社会各领域的权力腐败背后,往往都存在潜规则的身影。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按照规则办事的习惯和风气,克服对潜规则的认同、依赖甚至同流合污的现象。一些潜规则大行其道,不在于它有什么合理性,而在于执纪执法底线的后退,因此必须铁面无私地执行明规则,让潜规则逐渐没有市场,逐步树立制度的权威。

要用制度平等战胜制度特权。领导干部在制度面前成为特殊人,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只要领导有“指示”,不管合不合规,都能一路“绿灯”。一些领导干部违反了制度,要么以“下不为例”的幌子网开一面,要么“罚酒三杯”式轻描淡写地处理,导致制度成为“稻草人”,毫无威信可言。执行制度不能有“双重标准”,而且首先应从领导干部执行起,无论什么人,地位多高,只要违反了制度,都要受到处罚,切实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要用“热炉法则”取代“破窗效应”。破坏制度而没有得到及时惩处,就会误导更多人去违反制度。防止“破窗效应”,必须用好“热炉法则”。“热炉法则”具有“警示性”,火炉烧得通红,人人都知道会烫人,必然心有畏惧;具有“必定性”,只要碰到就肯定会被烫伤;具有“即时性”,一碰到就立即被烫伤。“热炉法则”对增强制度执行力有重要启示:一方面,要提高惩治的及时性,使制度“硬起来”,“除恶务快”是重要一环,必须抓快抓早,以阻止“法不责众”局面的出现,避免付出更大的执行成本;另一方面要增强惩治的严厉性,提高违法成本,使之因畏惧惩处而不敢越轨用权,也警示其他人抛弃侥幸心理,严格自我约束。(李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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