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办理处理信访举报事项。
4.负责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处置,并负责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5.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巡察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7.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学校机关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联系并发挥好特邀监察员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9.负责建立健全本处室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做好监督检查和案卷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本处室安全保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