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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来源:
2019年03月03日 点击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与校党委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二、时间安排

201938日(星期五);上午与下午各一场(每场约2小时)

1.校领导班子成员,党政管理部门、群众团体、教辅和直属单位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上午820在学校东南门集体乘车。

2.各教学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下午2:00在学校东南门集体乘车。

三、教育内容

序厅+第一展厅+第二展厅+宣誓厅+专题展厅(传统文化)+临时展厅(廉政书画展)。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参观安排集体统一乘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请假。

2.接受廉政教育的中共党员,需统一佩戴党徽(乘车时发放)。

3.参观时不能携带手机进馆,禁止个人拍照、摄像。

4.未公开的展品、涉密文件资料等,不能与无关人员交流讨论,禁止在互联网上、朋友圈里传播。

5.不能携带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任何位置吸烟。

6.禁止破坏馆内设备设施,造成物品损坏要赔偿。

联 系 人:张 蕾     联系电话:65660


纪委办公室

 2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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