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大学纪检监察网站。 【返回首页】【济大首页】
    
首页 部门概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宣传教育 党纪法规 规章制度
举报信箱
工作流程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首页 >> 岗位职责 >> 正文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案件审理室职责
 
来源:
2019年12月25日 点击次数:  

1.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做好对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起草拟定处分决定、案情通报等。

2.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控告。

3.负责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受处分人员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和处分影响期结束前的回访工作。

4.负责廉政档案管理以及维护更新工作,拟定对党员干部个人或部门(单位)的廉政回复意见。

5.负责协助党委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的督促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本处室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7.负责做好本处室安全保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上一篇:案件管理室职责
» 下一篇: 没有了
check_website_is_ok,made by zheng_guang_yu,Do not delete
联系电话:0531-82765660  办公地点: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行政楼7楼709室.
济南大学纪委·监察室  2015©版权所有  总浏览量:850493  今天访问量:39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